根据《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民电[2022]29号)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,拟推荐日喀则市民政局慈善救助管理科等5个单位和个人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,现公示如下:
一、拟推荐“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”
日喀则市民政局 慈善救助管理科
拉萨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科
二、拟推荐“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”
那曲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顿珠拉珍
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一级主任科员 拉巴彭多
阿里地区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副主任(八级职员) 扎西拉姆
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向区纪委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、民政厅政工人事处(机关党委)反映。
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电话:(0891)6845916
民政厅政工人事处(机关党委)电话:(0891)6826987
西藏自治区民政厅
2022年4月12日
责任编辑:李永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