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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

来源:那曲市民政局 访问量: 发布日期:2026-01-29 17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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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执法单位主体信息

执法主体名称:那曲市民政局

负责人:布西桑

办公地址:那曲市民政局行政办公室

执法类型: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检查、行政确认、其他行政权力

执法区域:那曲全市范围

联系方式:0896-3822217

执法人员名单:

姓名

性别

执法类型

执法证号

旦巴群培

行政处罚

26060010003

扎西尼玛

行政处罚

26060010001

行政处罚

26060010004

二、职责信息

(一)单位职能

1. 统筹本市社会组织(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)工作,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。

2. 依法社会组织成立、变更、注销以及章程核准,查处违法有害非法社会组织等行为,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履行主体责任。

3. 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,查处危害网络运行安全、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等违法行为。

4. 监管数据处理活动,查处数据泄露、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。

5. 组织开展网信领域行政执法监督、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管理工作。

(二)执法岗位职责

1. 立案岗:对投诉举报、监督检查等线索进行初核,依法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审批手续。

2. 调查取证岗:两人以上持证执法,收集电子数据、书证等合法证据,必要时实施查封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。

3. 审查审核岗:审理案件事实与证据,开展法制审核,提出处罚建议;复杂案件组织集体讨论。

4. 告知听证岗:履行处罚前告知义务,受理听证申请并组织听证,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。

5. 决定送达岗:制作并送达行政执法文书,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。

6. 执行监督岗: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,逾期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7. 结案归档岗:整理案件材料,一案一卷规范归档。

三、依据信息

1. 法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《地名管理条例》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》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等。

2. 行政法规: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》《慈善机构认定》《中国公民》其他法律法规

3. 部门规章: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》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《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》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》《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》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《家庭寄养管理办法》以及社会组织年检管理相关文件其他部门规章

4. 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:以行政处罚为主

5. 委托执法协议:无(本单位无委托执法事项)。

四、程序信息

(一)行政处罚程序

1. 立案:7日内对线索初核,符合条件的经负责人批准立案;不予立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留存记录。

2. 调查取证:两人以上亮证执法,全程监控音像记录,收集合法有效证据;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需经负责人批准。

3. 审查与法制审核:调查终结后审理案件,重大、复杂案件必须开展法制审核,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处罚决定。

4. 告知与听证: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、处罚依据及陈述申辩权;符合听证条件的,当事人申请后7日内通知听证时间地点。5. 决定与送达:负责人审批作出处罚决定,制作规范文书并通过直接、留置、邮寄、电子或公告方式送达。

6. 执行:当事人限期履行处罚决定;逾期不履行的,催告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罚款逾期按3%加处罚款(不超过本金)。

7. 结案:案件执行完毕后立卷归档,一般案件90日内办结,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。

(二)行政检查程序

1. 制定计划:按双随机、一公开要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,明确抽查事项、比例及频次。

2. 实施检查:现场检查需出示执法证件,制作检查笔录;非现场检查通过系统监测、数据核查等方式开展。

3. 结果处理: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;涉嫌违法的依法立案调查。

4. 结果公开:检查结果在那曲市政府政务平台公示,纳入信用监管体系。

(三)行政强制程序

1. 行政强制措施:实施查封、扣押需经负责人批准,出具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清单,查封/扣押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,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。

2. 行政强制执行: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,先催告履行;催告无果的,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(四)行政确认程序

1. 申请:当事人向本单位提交行政确认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
2. 审核: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。

3. 核查: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开展实质核查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验。

4. 决定: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确认决定,符合条件的出具确认文书,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。

五、清单信息

1. 权力和责任清单:涵盖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6类共28项权力事项,明确每项权力的实施依据、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。

2.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:列明网络内容监管、网络安全执法等45项执法事项,明确执法流程与实施对象。

3.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:设定网络信息内容合规、数据安全等9项抽查事项,按风险分级确定抽查比例(高风险10%、中风险5%、低风险2%)与频次。

4.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:明确立案、调查等7个环节的记录方式与保存要求,文字记录永久保存,音像记录保存30年。

5.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:明确6类必审情形及审核内容,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
六、监督信息

(一)当事人权利及救济途径

1. 处罚前权利

1)陈述申辩权:收到事先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/口头提出,执法机关不得因申辩加重处罚。

2)听证权:对责令停产停业、较大数额罚款(法人10万元以上/自然人1万元以上)等处罚,可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。

3)回避权: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,可随时申请回避。

2. 处罚后救济

1)行政复议: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,那曲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申请。

2)行政诉讼: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,向那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。

3)行政赔偿:执法行为违法造成损害的,可在知道权利受损2年内向本单位申请赔偿。

(二)投诉举报方式及受理条件

1. 举报途径

1)线上:3822217网络举报平台、官方微信公众号那曲市民政局举报通道。

2)线下:那曲市民政局、邮寄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扎空东路1号那曲市民政局(邮编852000)。

2. 受理条件

1)有明确的被举报主体和具体违法事实、证据;

2)属于民政部门法定职责范围;

3)在法定追责期限内(一般违法行为2年,涉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5年);

4)未被其他机关受理或处理过同一事项。

七、其他

1. 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、裁量权基准等材料,可通过那曲市政府政务官网下载。

2.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、执法培训情况按季度在官网更新公示。

3. 法律法规修订或机构职能调整后,本公示内容将及时更新,更新后通过原公示渠道发布。

4. 本公示未尽事宜,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。

责任编辑:央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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