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那曲市公墓建设与管理,严格保护土地资源及高原生态环境,促进民族团结进步,推动全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西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以及全区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那曲市公墓管理单位在公墓运行管理中,需与安葬丧属依法签订《骨灰安放协议》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;同时,按照《西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要求,对公墓内超规模建设的墓穴,需依法依规进行规范调整,确保公墓建设符合土地利用、生态保护及殡葬管理相关标准,保障公墓管理规范化、合法化。
现经核查,安葬于那曲市公墓的逝者,存在其丧属尚未与公墓管理单位签订《骨灰安放协议》,且部分墓穴存在超规模建设情形,目前已无法通过现有联系方式与相关丧属取得联系。为保障丧属合法权益,维护公墓管理秩序,现公告通知相关丧属: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逝者安葬相关证明材料,前往那曲市民政局(地址: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扎空东路;联系电话:0896-3822198)办理《骨灰安放协议》补签手续,并配合公墓管理单位对超规模墓穴进行规范调整。
现对安葬在那曲市公墓墓穴家属发出寻亲公告,诚盼广大市民积极协助提供相关信息。请相关墓穴家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(自2026年3月24日—2026年5月24日止)及时办理《骨灰安放协议》补签手续。公告期满后,仍无法联系到丧属或丧属未前来办理补签协议及墓穴调整手续的,根据《西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规定,那曲市公墓管理单位将依法行使管理权,有权收回该墓穴,对超规模墓穴进行强制规范调整,并对墓穴内骨灰、遗体、遗骸及墓穴建筑物等进行规范处置,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丧属自行承担。
特此公告。
登记地点:那曲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(扎空东路)
咨询联系人:贡桑牡拉
联系电话:0896-3822198,18289160606
西藏那曲市民政局
2026年3月24日


